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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04 14:48 来源: 本站原创

  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科技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提供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服务,对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四五”以来,全省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收平稳增长,2025年1~8月同比增长9.3%,居全国前列。随着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细分化、数智化纵深发展,我省科技服务业质量主体结构服务能力发展协同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此建议:

  一、强化主体培育,打造服务体系。聚焦我省“1650”产业体系重点方向,靶向引进国内外顶尖科技服务组织在苏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支持省内龙头机构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向平台化和综合性服务机构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服务品牌。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海外科技园区与海外孵化器。鼓励龙头制造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剥离科技服务部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科技服务业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二、聚焦场景应用,提升服务能级。支持科技服务业全链条创新,推动研究开发、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重点领域高端化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券扩围,将概念验证、专利代理、科技保险、科技咨询等服务类别纳入其中。系统布局产业导向的概念验证、中试平台,开展细分领域的垂直孵化和深度孵化,为初创企业提供“技术研发+项目共创+持股孵化”的全链条全周期服务。推行“科技服务嵌入产业集群”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定期组织链主企业、创新单元与科技服务业机构开展深度对接和场景应用服务。 

  三、完善要素支撑,优化发展生态。支持开发区围绕区域产业优势,吸引和集聚科技服务业企业,围绕科技服务功能拓展、生态优化,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科技服务业人才参与技术经纪、知识产权等职称评定,推动将更多科技服务细分领域人才纳入全省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鼓励高校开设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业相关课程,培养“服务+”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数字技术与科技服务业深度融合,通过“AI+科技服务”,推进服务产品和流程不断迭代升级。 

  四、深化制度创新,扩大国际合作。协同建立长三角科技服务统一大市场,取消跨省市服务资质互认限制,推动科研仪器设备跨境租赁,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技术服务贸易条款。优化监管机制,构建“沙盒监管”模式,对AI算法、数据跨境等新业态实施弹性监管,包容审慎对待创新试错。主办全球科技服务业大会,设立“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参与科技服务标准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